县级有关部门:
为了有序推进我县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县环保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组织编制了《海盐县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盐发改(2012)7号(印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通知)